HBGP201201020河北省公安厅警务中心精密空调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2-06-08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厅警务中心精密空调建设公开招标公告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201020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公安厅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
采购人联系方式:闫迎康 电话:0311-66622665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标书制作人:段向辉 联系电话:0311-87908671 传真:0311-87908679 项目联系人:王聪 联系电话:0311-87908672 传真:0311-87908679 综合部(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0311-87908680 传真:0311-87908679 |
采购内容及数量:警务中心业务技术用房精密空调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用途:办公 |
施工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西路河北公安警务中心工地 |
工期时间:中标方必须确保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设备全部到货,并完成合同要求的安装、调试和集成工作。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须知” 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填写“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信息部联系,电话:0311-87801790。资质要求:投标方必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投标时须出具所投精密空调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同时要求设备制造商需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和3C认证,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方机电安装专业施工资质原件、设备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ISO质量认证证书原件、3C认证证书原件或以上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以上未满足要求者为无效投标。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6月8日至2012年6月18日(节假日不办公)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319房间)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部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
投标时间:2012年6月28日上午8:30至9:00 |
开标时间:2012年6月28日上午9:00 |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