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于近期对明故宫校区逸夫馆中央空调改造工程项目进行招标,请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南航明故宫校区逸夫馆中央空调改造工程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工程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
4、招标内容:多联机设备与材料供应、安装;室内空调末端与对应管道拆除和安装。
5、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 350M2 。
6、工期要求: 30天内验收合格。
7、工程估算价:约28万人民币。
三、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50万元(提供原件备查),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企业税务登记证。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备查)。
3、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
7、拟投标的空调品牌制造商授予投标单位的专项授权委托书。
8、拟投标的空调品牌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生产许可证。
9、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南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10、本次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
11、投标人需要满足的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在工程中累计与本项目相似15个以上的应用业绩。同时提供至少2个在本投标项目所在地类似采购项目投运、工作正常的良好业绩(单笔合同价不低于100万元,投产使用业绩至少在一年以上)。所列举的业绩简介包括:用户名称、联系人员、联系方式、投运时间、数量、货物名称等以及合同等证明文件;
12、申报人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无原件不接受报名资格要求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整理成册,一式一份,不予退还)。
13、本次招标需资格预审。
四、报名时间: 2012年7月3日至 2012年7月8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五、报名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东区基建处综合科
报名地址:江宁区胜太西路上海大众汽车公司对面
联系电话:025-52108802 石老师
52112932 白老师
84893114 房老师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采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