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招标编号:PZSG120410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空调设备,1批,请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请提供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需出具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并承诺在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
4.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3.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 招标报名时间:2012年07月3日至2012年7月 23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 招标答疑时间:2012年 7 月 6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下同)。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 7月 2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投标报名方式: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帐或电汇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指定的帐户,再将转帐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3)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邮购费50元,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本文件售后不退。
5. 地点安排:
1)投标报名、答疑、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景广场12号楼202室。
2)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机关附属楼二层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政府采购部。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6.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1)标书费、邮购费、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帐号—35001632433050002978。
7.投标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8.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招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人: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0594-2631836
传 真:0594-2631896
联系人:郭小姐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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