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35-1201N118号采购编号:jzcgg[2012]28-2号
本项目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综合楼工程项目空调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技术综合楼工程项目空调采购。
2、设备名称、数量及主要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投标人必须持有生产所投标货物国家规定的应具备的资格证书;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需有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格证书(副本)(上述所有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5、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7月11日—2012年7月17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法定假期和公休日除外)。焦作市解放东路11号原环保局办公楼224室(六号院十字口东50米路北,原环保局办公楼)。
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焦作市解放东路11号原环保局办公楼224室。
7、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8、开标时间:2012年8月6日上午9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地点:焦作市解放东路11号二楼会议室。(原环保局办公楼)
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开标前10日与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联系(技术询问请以书面、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83915040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87号
联系人:闫伟林
电话:0371-65942327焦作联系电话:0391-3909291
2012年7月11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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