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宝丰县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宝财采购[2012]第38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招标范围:中央空调改造
2、质量要求:合 格
3、工期要求:15日历天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有壹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
4、通过ISO9001系列认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2012年7月19日——2012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七、报名地点:宝丰县人民检察院(人民路东段)。
八、投标报名须知: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以证明其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条件且有足够能力承担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九、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宝丰县人民检察院(人民路东段);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后领取;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宝丰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65177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083135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