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随县财政局采购计划下达函(随财采计[2012]102号)的要求,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其“中央空调”项目实行邀请招标采购,经采购人推荐,现邀请以下单位投标:
湖北金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洁能工程技术开发公司、
武汉鑫利嘉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市珞珈冷气工程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编号:SZRXYQ2012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央空调
三、招标内容:详见附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申请人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投标申请人需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其中派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有工程师中级职称及以上;
6、参加投标竞争的申请人需获得主机设备制造商的投标授权书。
7、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企业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2010年、2011年)。
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五、获取标书时间和地点:即日起至2012年8月15日工作时间,到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购买标书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三级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五大员的有关资料,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的证书,以上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15日15:30时(注15: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2012年8月15日15:30时。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会计
电话/传真:0722-3316712
邮编:441300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随州曾都支行
账号:1805020109250099833
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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