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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人民法院空调采购询价函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2-08-07
地区:安徽

  招标编号:DYCG-2012-084
  招标代理: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业主单位:定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定远县人民法院就办公空调采购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货物及技术参数
  品牌 型号 台数
  空调 KFR-50TW/E(5051T)C-N2 5
  KFR-72TW/K1(7256T1)-N2 4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前必须提供的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报价函中,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接受审查(原件手持或密封于标书中均视为携带)。

  四、报价须知:
  1、报价时间:报价人需在2012年8月9日17:00前递交报价函,本次询价只接受现场书面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地点: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定远县政务大楼东附楼一楼)。
  2、报价函内附:
  ①报价单(按照相应型号等报价),报价包括运输、安装、调试、税金等相关税费。
  ②所投产品详细的单价和总报价等;
  ③交货和安装期限、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④报价清单要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顶价6.5万元,超过顶价为无效报价。投标保证金为1000元,信用保证金4000元,计5000元整,开标前现场提交,未交纳的不得参加报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保证金现场退还。
  4、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两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交货地点:定远县人民法院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7、报价函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在其封面上标明采购人的名称、项目编号、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和“于2012年8月9日17:00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8、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两个副本)递交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收件人:费叔鸿

  五、其他事项
  1、成交原则: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承诺条件下,根据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如最低报价有两家以上相同,由采购人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成交人。
  2、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本采购项目递交投标函的投标人低于三家的,将根据采购法要求作流标处理。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定远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费叔鸿
  电话:13905505969
  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许松山
  电话:0550-4288631

空调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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