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宁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其中央苏区反“围剿”战争纪念馆空调暖通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GZJD2012-ND-G006
(二)招标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品目一 | 空调暖通设备(国产产品) | 1 | 批 | 11500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三、采购货物需求” |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200万)、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清晰复印件盖公章)
3、所投设备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应具备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
6、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2012年8月8日至2012年8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都县登峰大道57号4楼402)购买,标书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转、汇方式(必须注明投标人和采购项目名称)缴交投标保证金壹万壹仟伍佰元整(¥11500)并在 2012年8月28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到达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户名: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支行,账号:2859000103100000106),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8月30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江镇翠微广场北路 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宁都县登峰大道57号(4楼 402 室)
联 系 人:何 磊
电 话:0797-6938150 13707079705
邮 编:342800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长征大道支行
账 号:199210906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