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市财政局立项批复并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下列项目依法组织政府采购,邀请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佛山市文化中心(即原公共文化综合体)(图书馆、档案中心、科技馆与青少宫)空调、冷却塔工程
项目编号:FSGP1109294G
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 项目性质:政府集中采购(财政性资金)
四. 投标人准入资格: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须在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设有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
3、若投标人为空调设备生产厂家,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1500万美元。
2)所投本项目的5类设备中,至少2类设备生产厂家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1500万美元。
4、若投标人为空调设备的经销商,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5、投标人须是所投5类设备品牌的产品制造商,或获此制造商直接认定的合法代理商,且其经销代理范围覆盖佛山区域(所有投标人提供的经销代理资格证明文件中,同一品牌生产厂家最多只能向2家(含2家)合法代理商提供经销代理资格证明,否则,所有选用该品牌产品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政策性强制采购产品:对提供空调机设备,均必须属于财政部颁布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按相关要求提供,不属于上述清单范围内的产品,投标人根据最优提供。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8、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说明:5类设备是指:①离心式或螺杆式水冷和风冷冷水机组;②风冷螺杆式热泵机组(热回收)、风冷VRV多联机组、分体式空调器;③双冷源恒温恒湿(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④风柜(各类空气处理机组)、组合式恒温恒湿空调机、风机盘管;⑤冷却塔。
五. 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08月08 日-2012年08月15 日
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对涉及政府采购过程程序的内容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涉及采购预算与方案设计等内容,均由采购单位负责。)
六. 公示公告时间
北京时间2012年08月08 日-2012年08月28 日
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与登记备案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08月08 日-2012年08月26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获取方法详情请浏览:www.fsgp.cn。
注: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及领取招标文件,对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八. 递交投标文件
北京时间:2012年08月29 日上午8:45-9:3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⑴
九. 开 标
北京时间:2012年08月29 日上午9:30
十.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佛山新城(原东平新城)吉庆道1号
联系人:邓小姐 电话:0757-29836303 传真:0757-29836303
十一.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先生 谢先生 服务窗口:第7号窗
电 话:0757-83209129 83209112 传真:0757-83209110
十二.《政府采购文件》及相关详情请浏览网站(www.fsgp.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