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开福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广西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国内采购,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开福区人民检察院空调采购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KFCG-KWZB-JZ2012054
代理机构编号:KWHOZ2J2012070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优,合理低价中标
五、投标资质: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一般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①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2)税务登记证影印件
(3)社保登记证影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特殊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厂家授权证书原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行政公章)或代理证书影印件
六、标书认购:
1、标书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2、2012年8月14日至2012年8月23日止上班时间到长沙市马王堆中路蔚蓝天空6楼购买或从《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下载。
3、购买时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但应办理购买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标书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七、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2年 8 月24 日 15: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2年 8 月24 日 15:00 时。
3、开标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会议室(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蔚蓝天空商务楼六楼)。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叁仟元元;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缴纳时间: 2012年8月23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1)交纳现金到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收讫开具收据,视为已交纳。2)转账方式交纳的,提供相关凭证复印件,代理机构查询已经到帐,视为已交纳。
4、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沙新胜支行 帐号:78840188000047341
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中路蔚蓝天空商务楼六楼
联 系 人:张 东
邮 编:410016
电 话:0731-82761857
传 真:0731-84768838
采购人:开福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金马路202号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731-84816129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开福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开福区政府大院内
联 系 人:黄友
电 话:0731-84558213
网 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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