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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益职业技术学校新疆专用楼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2-08-20
地区:上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新建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新疆班专用楼空调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2012-110
  (二)项目名称:新建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新疆班专用楼空调系统项目
  (三)工程规模概况:项目包括食堂、专家楼、艺术楼空调通风系统
  (四)预算资金:117.26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三)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投标人应为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
  (五)设备制造商必须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六)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系统机电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七)拟派驻的注册建造师应具有二级或以上资质,机电工程专业;
  (八)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九)投标单位与注册建造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十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一)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
  3. 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5.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 2012年8月20日—8月24日(双休日除外每天9:00-16:00)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延安西路358号14楼)

  四、招标时间安排:
  (一)踏勘现场时间: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二)答疑会时间: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4日10:30(北京时间)。
  答疑会、开标地址: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入口莘西路406号),会议室详见大屏幕安排。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闵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浜路600号
  联 系 人:王琦
  联系电话:021-64988628

  招标代理人: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 系 人:王海军
  联系电话:62791919-178
  传 真:62791616-178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系人:洪晓明
  电 话:64985000-6028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应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格式见表式)、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闵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空气源热泵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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