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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2012-62空调等设备(重招)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2-08-21
地区:广东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公安厅2012-62空调等设备(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22143HG112J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2-62空调等设备(重招)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8.5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内容:13台1匹冷暖挂机,104台2匹冷暖柜机,18台抽湿机。
  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进场安装,安装期不超过15天。
  3.交货地点:广州市用户指定地点。
  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5.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 投标供应商如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交制造商出具的配置证明函及投标授权函原件。代理、经销商提交代理经销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本项目所采购的空调设备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已列入第十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2年8月20日起至2012年9月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1日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3室

  九、开标时间:2012年9月11日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3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玖仟捌佰元(¥9,800.00)。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唐工
  电话:020-62791688
  传真:020-83301107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邮编: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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