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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第二小学采购空调项目公开招标第二次的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2-09-13
地区:江西

  江西德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昌县第二小学委托,根据广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项目告知书[NO:2012—135号]批复和采购方式,现就其采购空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且具有供货能力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DLDS2012-GC105

  2、招标项目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规格及技术参数
空调 1 ¥30.26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单位基本资格标准:
  (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国内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的国内具有供货能力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投标;
  (4) 投标单位的注册实收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
  (5) 投标单位必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承诺书原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4、投标单位必须到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手续(需查验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并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详见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gc.gov.cn/gcztb/),并取得了《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场交易资格登记证》;

  5、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投标人的资料(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有效原件查验):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入场交易资格登记证。
  (2)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6、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相同,否则作废标处理。

  7、参加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后,招标代理机构将进行授标并发售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国内合格投标单位请于2012年9月13日至2012年9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拒授。

  9、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昌县河东新区,广昌县行政中心后院档案馆一楼右侧)

  1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0月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11、投标截止及开标地点: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昌县河东新区,广昌县行政中心后院档案馆一楼右侧)

  12、联系人:康忠平  赖清兰    
  电话: 0794-3625253  
  传真:0794-3625253

空调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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