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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车辆物资仓库建设工程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2-09-22
地区:上海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公安部012单位驻沪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警用车辆物资仓库建设工程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采购方式、内容、数量及项目编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警用车辆物资仓库建设工程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项目编号:XY-2012-044
  4)采购内容:主要设备包括冷媒流量多联机空调设备外机、室内机、新风机组及空调系统他附属设备。(具体设备数量详见设备清单)
  5)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本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投标单位必须是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经销商(二者选一);
  4)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资质3级及以上(非上海市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
  5)投标单位所投的空调设备必须是财政部和发改委颁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的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用颜色笔标识认证型号),不提供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6)在上海有固定的维护机构和维护技术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报名及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21日至2012年9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及公开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上海市蒲汇塘路123号宏景商务楼2楼;
  3)报名及获取公开招标文件需携带的材料: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及复印件);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报名单位企业公章。
  4)报名及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公开招标的单位从即日起在代理机构报名,报名时携带上述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格资质等证明原件供初审,初审合格后存留复印件一套(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谈判事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5日上午9:30前(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上海市蒲汇塘路123号宏景商务楼2楼会议室(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安部012单位驻沪办事处
  联系人:姚剑
  联系电话:2202501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余瑛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21-64648283*821(分机)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1-6464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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