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中央空调及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许昌市魏武大道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31555.12, 地上面积27208.97平方米,由一栋23层高的主楼及4层裙房组成,地下面积4346.15平方米,框架结构。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所涵盖的中央空调及设备的采购与安装等内容。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2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招标设备制造能力并具有相应安装、调试、维修能力;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颁发的唯一的有效授权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2年9月24日至2012年9月28日(法定公、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五楼。(经二路市行政服务大厅五楼)
4.3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建设工程部现场报名。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联系电话:13598993609.
4.4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央空调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代理商提供)、投标设备厂家公开发行的最新样本(水源热泵机组、风机盘管、新风处理器)及系统相关资料和投标条件中相关的证书,外省企业需先到河南省建设厅办理进豫备案手续,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自备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A4纸)。
4.5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开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市经二路行政服务大厅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市水利局
地 址: 许昌市六一路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0374-2791105
招标代理: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文路与天瑞街交叉口向东200米东泰大厦五楼513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3598993609
电子邮件:xczfx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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