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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工商所空调采购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2-10-17
地区:上海

  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的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浦东工商所空调(项目编号:2012-9-042)进行采购。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为浦东工商所空调,预算金额为359万元。
  注:1、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采购的产品必须选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业务查询栏目,网址:www.ccgp.gov.cn)。若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无此类别,则无需提供。
  本项目不分包件,供应商报价须包括所有设备。需求请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下角图标下载(《浦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pd-procurement.gov.cn),本项目详细招标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名供应商不得是同一法定代表人);
  2.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6.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7.代理商报名需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证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为制造商报名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三、供应商报名
  1.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4.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7日13:30时至2012年10月23日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审核
  报名结束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资格(资质)审核。逾时未参加审核、提供的资料不全的,将不予获准参加该项目投标。
  1.审核时间:2012年10月25日9:30~11:00、13:30~16:00时
  2.审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政府采购供应商受理窗口)
  3.审核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祥见“浦东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其他文件”栏目);
  (4)被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发放招标文件
  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在此信息右下角下载。具体下载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下载须知》。

  六、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标书发放联系人:杨燕联系电话:(021)68541802传真:(021)68541802
  项目经办人:蔡叶青联系电话:(021)68541110传真:(021)68542111
  供应商受理窗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邮政编码:200135
  采购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邮政编码:200135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供应商报名后即表示对此无异议。

空调 采购信息: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数量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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