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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地铁工程空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2-10-18
地区:山东

  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地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连地铁工程空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大连地铁工程空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DDZTB2012054-2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号线
1 冷水机组 23台
2 空气处理机组 63台
3 空调水泵 23台
4 电动二通调节阀 63台
5 压差旁通阀 23台
6 电子水处理器 23台
7 定压补水装置 23台
8 集中控制系统 23套
9 传感器 92个
二标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2号线
1 冷水机组 26台
2 空气处理机组 78台
3 空调水泵 26台
4 电动二通调节阀 78台
5 压差旁通阀 26台
6 电子水处理器 26台
7 定压补水装置 26台
8 集中控制系统 26套
9 传感器 104个

  本工程范围包括大连地铁1、2号线工程车站风冷冷水机组、空气处理机组、空调水泵、电子水处理器、成套定压补水装置、电动二通调节阀、压差旁通阀及上述设备(空气处理机组和电动二通调节阀除外)的集中控制等相关设备从签订合同至最终验收全过程的设备本体及附属成套设备供货、安装指导、调试及其它伴随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设计联络、生产制造、装配、主要材料部件的实验、测试和检验、样机性能测试、出场验收、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仓储、安装指导、调试、初步(预)验收、开通试运行、竣工验收、最终验收、人员培训、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交和质量保证期内的保修及维护保养等,同时对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占用道路及场地承担所有责任。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设备供货数量、单机容量等进行调整的权利。所有设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详细内容见用户需求书)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投标人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的冷水机组制造企业或冷水机组制造企业所属的集团或该集团所属的取得本项目合法授权的公司;
  2、冷水机组制造企业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蒸发器、冷凝器制造企业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3、投标人所投品牌空调设备自2007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至少二项合同金额大于50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地铁工程螺杆式冷水机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投标人除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注:下列条件,如有审查需要,资格后审时审查):
  1)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督导与检测等能力;
  2)具有合同履行能力,无不良业绩的企业方可参加投标;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质量问题。
  6、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四、交货及完工时间、交货地点
  交货及完工时间:2013年01月开始设备的安装工作,2014年6月30日前设备全部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检验和验收(具体时间满足招标人要求)。
  交货地点:大连市地铁工程各车站及沿线设备指定安装地点或招标人要求的仓储地点并落地。

  五、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2年10月17日至2012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地铁有限公司507室。

  七、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选择供应商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2、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及上述材料相应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编订成册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八、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项目招标使用。如需邮寄,另缴纳50元邮寄费用。

  九、所有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正本一套,副本九套,电子版文件四套。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肆拾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本企业的转帐支票、现金、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同时投多个标段只须缴纳一份投标保证金。
  注:有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履约、融资引入担保机制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十一、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2年11月07日08时30分~09时00分(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1受理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二、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2年11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时间与地点:2012年11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一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四、招 标 人:大连地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晓明          电  话:0411-84314159

  十五、招标代理人: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 君      电  话:0411-84350800/84347300-8003
  传    真:0411-84359600
  电子邮箱:ddztb@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69号A座公建3-1
  开户名称: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大连和平广场支行
  帐    号:3077 5632 4632

冷水机组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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