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要求,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走马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对该院新建住院楼所需的空气源热泵热水供应系统(含4台节能开水器)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走马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空气源热泵热水供应系统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HFXZFCG2012-207
三、项目内容:在该院新住院大楼安装一套空气源热泵热水供应系统及4台节能开水器,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1、承包方式:包设备、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等(交钥匙工程)。
2、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详见技术分册。
3、工期要求:20天。
4、交货施工地点:湖北省鹤峰县走马镇中心卫生院新住院楼。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50%,余款一年内付清。
四、 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有能力完成本次设备供货、安装及维修服务,保证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开标时须提供以上证件副本原件备查;
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证书、3C强制认证证书、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国家级检验报告(其制热性能系数≥4.5),以上证件报告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备查;
4、近两年有15吨以上空气能热水工程案例2个以上,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和施工经验;
5、 投标人法人代表应亲临现场并出示其身份证明,若本人不能出席,则须委托他人参加,被委托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代理机构: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2年11月13日至11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时(节假日除外),地点: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年检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2年12月4日上午9:00至9: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峰县财政局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2年12月4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鹤峰县财政局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现金)。
九、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鹤峰县走马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672066161 传真:0718-5688059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滕先生 电话/传真:0718-5292345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