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武财采计[2012]2116号的要求,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受武汉市江岸区地方税务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的委托,就其空调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WHZC-2012-170C(2116)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岸区地方税务局、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空调设备竞争性谈判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第一包:武汉市江岸区地方税务局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陆佰万元整(6,000,000.00);
第二包: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预算控制价:壹拾伍万伍仟元整(155,000.00);
四、参与谈判供应商的必要资格条件:
参与谈判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1、参与谈判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经营范围,且第一包谈判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第二包谈判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
2、参与谈判供应商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次投标货物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如投标人为外地公司,必须在本地设有分公司,以营业执照为准);
3、参与谈判供应商所投货物或服务如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或承担的,必须提供所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第一包参与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叁级及以上机电设备安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5、成交供应商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能力,能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供货、完成安装调试等;
6、谈判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采购事项:
1、谈判文件发售:北京时间2012年11月23日至2012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参与谈判供应商的三份类似业绩合同、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外地公司武汉分公司营业执照、机电设备安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到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4069室进行资格预审后再领取谈判文件。
2、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9日下午17:00时整。
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开标室。
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整开始谈判。
5、谈判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开标室。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江岸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联系人:刘科长 吴科长 联系电话:(027)51252245 68855179
集中采购机构: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4070室
联 系 人:操炯 朱晓虹
联系电话:(027)65770460
传 真:(027)65770459
电子信箱:dxhcgzx@163.com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杨庠深 投诉电话:(027)85730335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合招投标中心
2012年11月23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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