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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精神病院空气能热水安装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2-12-06
地区:湖北

  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精神病院的委托,现就利川市精神病院中央空调及空气能热水安装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CZFCG2012(G)--H12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利川市精神病院中央空调及空气能热水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中央空调及空气能热水安装工程。空调品牌:美的、奥克斯、西屋康达。

  四、投标人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主体企业。
  (三)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
  (四)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可在2012年12月14日17时(工作时间)前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须填写《利川市政府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在利川新闻网/lcscg/E/Index.html下载)。

  六、通过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应将填写完整并签章的《利川市政府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4日17时)前传送到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信箱:LCZFCG123@163.com,迟到和未按规定传入指定电子信箱的报名资料概不接受,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七、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须提供资格要求原件【有效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明、机电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副本、投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证明】作为开标时供应商进场依据。如不能提供或不能完全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将不得进入开标会场,由此带来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单位和招标方概不负责。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于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自行查收,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15000.00元,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到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月8日9时。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利川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一楼1110会议室。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利川新闻网上发布。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18-7230988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0718-7284248
  电话(财务):0718-7284348
  邮编:445400
  开户行:利川市农行桃花岭分理处
  账户名称: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17736401040001878
  开户行:利川市银都信用社
  账号:82010000000066070

  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招标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