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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集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2-12-13
地区:安徽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潘集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的空调系统,建筑面积约10300平方米
  2、项目编号:Rjhnc2012-008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多联机空调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
  4、预算资金:180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本次招标所需货物及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
  2、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设备须为国产品牌,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品牌近三年(2009年1月1日起至今)应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业绩;
  4、投标人具备制造商或中国地区独家总代理关于本次投标的授权。
  5、投标人须在安徽地区有常设维修和售后服务机构。
  6、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国产品牌。
  7、投标人若是代理商,其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其代理的注册商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以上。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联合体须能提供满足本项目供货范围的全部设备和服务。投标联合体的说明如下:
  (1)、两个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允许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应递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书须明确约定联合体主办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项目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联合体各成员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9、投标企业开标前一日,完成会员注册并审核通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三、报名材料要求
  1、2011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制造商和代理商)(需加盖公章);
  2、安装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制造商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5、投标品牌业绩合同复印件;
  6、提供投标产品彩页样本(加盖单位公章);
  7、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注:以上报名资料按上述编号顺序装订成册。

  四、招标文件发售: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12年12月17日—12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淮南市龙湖路一号1#楼一单元701室
  2、2012年12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淮南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大厅(淮南市山南新区政务中心F座)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孟文     13955404435
  代理单位: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0554-6656756

空调系统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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