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鄢陵县公安局委托,就鄢陵县公安局中央空调、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鄢陵县公安局中央空调、电梯项目
2.招标编号:招标采购G2012-4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A包:鄢陵县公安局中央空调及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该项目位于鄢陵县花都新城锦华路北侧,该建筑层数:地上10层、地下1层,地下室平时为停车库及设备房。建筑高度
45米,总建筑面积15290平方米。
招标范围:暖通工程施工图所涵盖的中央空调设备的采购安装与通风排烟安装等内容。
B包:鄢陵县公安局业务用房电梯设备购置、安装及维保项目
鄢陵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共11层(含地下一层),普通乘客电梯,共2部(其中一部不到地下一层)。电梯井尺寸南北2.2*东西2.2米,要求1000公斤,乘客13人。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招标设备制造能力并具有相应安装、调试、维修能力;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颁发的有效授权书;
B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营的电梯经销商,生产企业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维修)A级资质,注册资金五千万及以上;电梯经销商注册资金500万及以上。
2.为了保证电梯整体质量,必须由生产厂家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由生产厂家负责安装调试的承诺书以及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颁发的有效授权书。
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2年12月17日起至2012年12月21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8∶30至11∶30,15∶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魏文路与天瑞街交叉口向东200米东泰大厦5楼513室。
3.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售价500元/包,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4.其他有关事项:A包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央空调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及投标设备厂家公开发行的最新样本(水源热泵机组、风机盘管),外省企业需先到河南省建设厅办理进豫备案手续,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自备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A4纸)。
B包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及安装A级资质证书、生产厂家负责安装调试承诺书以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经销商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上均带原件,并自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A4纸)。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月8日9: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魏文路与天瑞街交叉口向东200米东泰大厦5楼,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其它应说明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鄢陵县公安局
地址:鄢陵县人民路716号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13569456666
招标代理: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文路与天瑞街交叉口向东200米东泰大厦五楼513室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13598993609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