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水利桥梁建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西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中央空调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50%+30%+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铁西区。
2.2工程规模:
设备安装工程:空调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万元。
2.4招标范围:空调工程。
2.5工期要求:2013年6月1日开工至2013年8月15日竣工,计划工期76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或者[机电设备安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证、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后,请携带报名回执单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到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确认。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1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1月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9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沈阳市铁西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
联系人:王建兵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盛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
邮编:110032
联系人:李晓宇
电话:024-62571057-608
传真:024-62571056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号:1105000000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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