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柘城县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中央空调机组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主为柘城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自在自筹和部分专项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柘城县妇幼保健院。招标编号:柘招字2012(55)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1、中央空调主机设备及末端设备的采购,型号数量及技术参数如下:
主机设备:中央空调机组一套(含主机及末端设备);
2、所有主材、辅材及易耗材的采购;
3、中央空调主机设备的就位、安装、调试及验收;
4、风机盘管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5、中央空调室内冷却水系统及冷冻水系统的安装和试压;
6、主机房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7、整个中央空调系统(包含冷却水系统,冷冻水系统,主机房及室外管网)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服务:上述中央空调主机设备、末端设备及配套管路的供货、运输、安装和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内容;
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合格品,必须符合中国政府现行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其规格及技术参数的偏差不影响产品的运行性能。
2.2建设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安装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详见图纸与设备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有生产许可资质的中央空调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7000万元以上;
3.2投标人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必须为中央螺杆式机组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投标人为唯一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证明且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3.3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空调设备制造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投标产品须具有由国家空调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书;
4.报名方法: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中央空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3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4《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5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4.6法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7报名时需提供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8报名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2013年1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河南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本项目进行资格后审)。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柘城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永和国际2208室
邮编:4500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716485753
传真:0371-65752216
电子邮件:hnshengji@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号:16048801040014776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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