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娄底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对娄底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大队综合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CHN2013-CG106)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勤大队综合楼中央空调设备采购;
(2)采购内容及数量:中央空调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3)采购要求:①直流变频多联中央空调产品系统②产品主机尺寸必须满足现场特殊要求(主机模块按水平组合,宽W≤3160mm,厚D≤1000mm),建议现场查勘。③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近三年有类似成功经验(所投产品在湖南省内大型的公共项目有类似实施的经验,在报名时提供近三年内在湖南省内与业主签定的该投标品牌合同复印件,合同的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投标人拟投标的设备须是国内外知名品牌,非制造商投标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根据财政部财办库[2003]38号文件规定,原则上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设备制造企业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在湖南省内必须有固定的服务机构网点(有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5日起至2013年1月9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1:3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娄底市长青街鹏泰商业大厦16楼1612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第二条特定资格条件规定的资质证明原件和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欲邮购招标文件,我们将以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邮寄费国内另收30元人民币。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13年1月2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娄底市长青街鹏泰商业大厦6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娄底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娄底市关家脑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378682088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娄底市长青街鹏泰商业大厦16楼
联系人:陈涛
电话:15873884001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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