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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新增中央空调系统建设招标A包组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3-01-07
地区:广东

  招标编号:zhhy2012-hfnz004
  资源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680万元
  招标人: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

  受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就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新增中央空调系统建设招标a包组——设备及安装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zhhy2012-hfnz00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新增中央空调系统建设招标a包组——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新增中央空调系统之主机、冷却塔、水泵、自动加药系统、末端风柜机、末端风机盘管、水管、风管、保温材料的供货、安装及调试。本项目不再分包组,安装及设备为一体。数量详见附件。
  3. 项目报价上限为人民币陆佰捌拾万元整(¥6800000.00元),超出投标报价上限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 工期:签订合同且进场施工后80个日历天内整体交付使用。
  注: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提供2011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必须合法拥有制造或销售代理及安装本招标文件所述所有设备的所有法定资质、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如果由两个以上的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 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6)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3.7)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在2012年12月30日至2013年01月08日,于上班(8:00-17:00)时间内,采用传真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报名,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地址,获取电子标书。标书不收取任何费用。
  投标人索取报名时需出具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收到电子标书后投标人以传真方式书面回函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01月15日9:30~10: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01月15日10:00

  报名方式: 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备案报名的表格,进行备案登记手续。

  联系人:田贺
  电  话:010-68185698
  传  真:010-81314390
  手  机: 15811083710
  邮  编: 100049
  邮  箱:zbcg8818@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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