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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人民医院迁址新建建设项目综合楼、医技楼中央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3-01-10
地区:内蒙古

  招标编号:德昱招字[2013]第1号

  1、招标条件
  兴安盟人民医院迁址新建建设项目综合楼、医技楼中央空调工程,经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兴发改社字[2011]第620号文件批复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中央空调工程。本工程建筑面积137350平方米,其中包括病房楼建筑面积78871平方米,门诊楼、医技楼建筑面积53604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4875平方米。
  本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鄂尔多斯援建及盟内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3.2区外企业须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核发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方可报名;
  3.3本项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1月10日至1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代理人(项目代理人必须为拟派建造师)持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七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资料员、测放员)资格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考核资格证b类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资格证c类证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近两年企业和注册建造师业绩证明资料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彩色复印件两份
  4.2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招标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涛  程浩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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