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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办公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谈判采购信息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3-01-17
地区:海南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委托,近期将对其办公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兴趣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HNGP2012-008817

  2、项目名称: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办公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

  3、采购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中央空调模块式风冷冷水机组 7台
2 中央空调安装调试(含原机组等相关设备的拆卸,新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相关材料费用等) 1批

  4、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月17日至2013年1月23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5、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七楼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

  6、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3年1月25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

  7、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谈判时间:2013年1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递交报价文件和谈判地点: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七楼  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室

  10、谈判文件售价:每套 100 元人民币(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汇款购买须知: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并请将所须购买谈判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详细列明,并连同汇款底单一起传真至我中心66529846,未按照以上要求购置招标文件的,所造成后果自负)。(汇款到帐时间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之前)

  11、获取谈判文件联系人及电话:林小姐/0898-66529829

  12、报价人资格要求:(报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
  1.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必须提供2012年连续2个月的社保记录凭证和任意2个月的税收记录凭证(加盖公章)。
  3.必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所报主要产品(中央空调)生产厂家必须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证》
  6.报价人如不是所报产品生产厂商,报价时必须出具所报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必须在本中心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参加本项目谈判。

 
  13、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帐户   
  户    名: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2110700104001582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华海支行
  财务部联系人:孙先生、李女士,电话:0898-66529833、32

  14、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请查询: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hainan.gov.cn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nan.gov.cn

  15、采购机构名称:海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7楼     
  邮政编码:570125   
  网址: www.hngpc.gov.cn
  项目负责人:毛女士   
  电话:0898-66529820  
  传真:0898-66529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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