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海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镇海区采购办批准,受宁波市镇海区公共建设服务中心委托,现就镇海区公建中心区人防培训基地空调机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HZFCG2013004G002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主要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序号: 1
产品名称:空气热源泵模块机组
数量:9台
备注:其中3台为全热回收机组
序号:2
产品名称:空气热源泵热水机组
数量:2台
备注:/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是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需人民币在一亿元及以上,是经销商的注册资本(金)需人民币在100万元及以上(其他币种以2013年2月7日外汇牌价换算);
3、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制造商投标的除外);
4、浙江省外的制造商在浙江省内应设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6、为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的采购文件获取采用不记名形式,为此所涉及的有关有修改、澄清、答疑等问题均在镇海区公共资源中心网公开( www.zhztb.gov.cn ),不作另行书面通知,要求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未游览到,责任自负。
六、采购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 2013年2月7日至2013年2月2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发放地点: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三楼 322 室。
七、领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政府采购报名介绍信》(格式见此公告后面的附件)。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包括制造商在浙江省内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制造商投标的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3月6日14: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18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3月6日14:00在镇海区沿江西路200号318室开标,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需在2013年3月5日前以银行支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现金形式交纳;
帐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帐号:52030122000006527;
地址:镇海区车站路18号。
十一、业务咨询:
宁波市镇海区公共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龚惊洲;联系电话:0574-86379971。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田勇;
联系电话:0574-86291050;传真:0574-86294661。
镇海公共资源交易网址: http://www.zhztb.gov.cn 宁波政府采购网址: http://www.nbzfcg.cn 。
特别提醒:凡参与镇海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站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站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详情请见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站( www.nbzfcg.cn )、浙江政府采购网站( www.zjzfcg.gov.cn )的供应商注册相关要求。
十二、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对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印发 <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 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执行。
十三、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镇海区采购办;联系电话:0574-86295936。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