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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招标采购公告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3-03-01
地区:江苏

  招标编号:SZCH2013-WZ-X-002
  招标代理: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民政办
  报名截止:2013-03-07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招标公告正文:空调SZCH2013-WZ-X-002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
  编号:SZCH2013-WZ-X-002
  采购类别:机电设备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民政办的委托,就其单位需要的空调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询价采购编号:SZCH2013-WZ-X-002

  二、标的物清单及主要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1 空调
  空调类型:壁挂式空调
  冷暖类型:冷暖型
  空调匹数:1.5匹
  适用面积≥15-22?
  能效等级≤2级能效
  制冷量≥3500W
  制冷功率≥1014W
  制热量≥3850W
  制热功率≥1160W
  室内机噪音≤40-42dB
  室外机噪音≤50dB
  11 台
  注:1、安装要求:设备安装位置必须经采购单位同意,成交单位不得随意改动。
  2、询价响应单位响应产品的品牌和型号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详见财库【2013】12号文件节能产品清单最新一期)中的品牌型号,否则询价响应文件无效。(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标明所响应的品牌型号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几页)。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以下网站列示的清单为准:
  http://www.ccgp.gov.cn/zcfg/gjfg/201301/t20130131_2603980.shtml
  3、采购清单中技术参数为范围值的,响应单位应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照抄采购要求或只写“完全响应”的,响应文件无效。
  4、安装过程中所需要的所有配件、辅助材料、铜管(全部)包含在询价响应报价中,各询价响应单位自行考虑,采购单位不再另外支付。

  三、技术要求
  1、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2、所有货物交货完毕,采购方及采购方指定部门对成交单位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成交单位提供的所有产品。相关损失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该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四、安装要求:
  1、所有安装施工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江苏省、苏州市相应地方规范、招标文件、材料厂家的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并满足如下规范: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J231
  《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5-82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6-82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出台的,则供方应确保该合同产品达到并符合新的国家或行业(部)规范和标准。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及风险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安装施工队伍须有投标空调产品生产厂商的特约安装资格证书,设备在安装时,应根据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产品安装说明书和询价文件说明的要求施工,现场安装负责人员须有生产厂商的安装施工培训合格证书或安装工程师认可证书,安装辅材必须采用优质产品。
  3、成交供应商应对安装施工质量全面负责,如成交单位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成交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供应商成交后,3天内把详细的工程组织设计(方案)报送采购单位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以组织施工。在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的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5、安装施工期间,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的接受采购方的质量监督,提出的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书面报送甲方备案。
  6、成交供应商必须负责空调安装过程中对采购单位原有装修的破坏进行修复,恢复原状,该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中。

  五、综合说明: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3月7日上午11:00前,过时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2、询价开标时间:2013年3月7日下午14:00
  询价开标地点:苏州吴中区财政局临湖分局
  3、响应报价要求:
  (1)报价响应包括标的物清单中所有货物、配件、辅助材料、铜管、支架、运输、管理、维护、利润、税金、布线、现场安装调试、无损开孔费(墙孔或玻璃孔)、屋顶防漏、售后服务、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供应商响应成交,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成交金额的6‰向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
  (3)报价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所响应的所投产品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同时必须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有技术参数的产品彩页说明等,否则将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5)响应时可以对全部采购单元报价(本次采购为一个采购单元),也可以对某一采购单元进行报价,但所响应采购单元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应全部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报价将被拒绝。
  4、采购货物的质量、技术要求:
  (1)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免费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4)报价货物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售后服务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保修不低于五年,提供长期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设备或送修,必须在二天(48小时)内负责解决,且更换维修期间须提供备用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6、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满足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规定。
  ②在苏州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如投标人非苏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房屋产权证书复印件或房产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员工在开标日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③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响应供应商将被拒绝。
  7、其他要求:
  ①合同签订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三天内;
  ②采购货物的交货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民政办。
  ③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④采购货物的验收标准:符合设备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⑤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10日历天内。
  ⑥采购货物的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成交单位凭甲方签章的验收单和销售发票由甲方以转账或电汇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8、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①响应文件的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2)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
  (3)报价货物的品牌、规格、参数、性能、有技术参数的产品彩页说明(当书面描述的技术参数、功能与彩页不一致时,以彩页为准)等。
  (4)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交货期说明等)。
  (5)报价货物的销售代理资质、授权等(若有)。
  (6)《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一)。
  (7)响应型号所在政府采购最新一期节能清单的页码及该页复印件。
  (8)其他满足采购要求的资质文件,如在苏州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的证明文件等。
  2、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制作一份询价响应文件,并须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均应采用打印或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注:未按上述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9、询价响应评审办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且未超采购预算的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10、凡涉及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修改以及该项目的成交结果,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www.zfcg.suzhou.gov.cn)。
  11、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电话:(0512)65161791
  传真:(0512)65262733
  邮编:215007
  联系人:潘兰
  13、采购单位:
  名称: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民政办
  电话:0512-66291142
  联系人:李若
  1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29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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