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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空调设备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3-03-11
地区:安徽

  本中心接受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批空调设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投标须知
  1、供应商要求:
  (1)必须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供应商;
  (2)企业业绩、信誉良好,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所供商品须保证符合相关标准,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有相关类似业绩。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投标人在2013年3月18日 09:30-10:30(指定时间,非指定时间为废标) 向本中心指定邮箱( 1103059317 @qq.com)递交 电子投标报价函;
  3、成交供应商须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元整 (投标单位以非现金方式缴纳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账户)。供应商不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且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账户名称: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宿松支行
  账 号 :1309080029200077977
  注:宿松县招标采购管理协会会员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4、中标结果在宿松县招标采购网 上 公示,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总额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确认产品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
  6、本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需求(见附件)
  供应商可直行选择所投产品型号,但所投产品必需是所投品牌的流行通用型号 ,其报价表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
  备注 :1、供货时间:接到业主单位通知后7日内供货。
  2、投标人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运输及安装。确保设备安全、完整到达使用地点,运杂费用及安装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包括设备从供货地点到使用地点的运输费、安装等所有费用。所选的设备必须保证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设备,生产工艺、技术指标先进,质量可靠、配置合理,货源渠道正常合法。
  3、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4、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所投设备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节能环保产品。
  5、本询价 函 中不明确之处,其解释权归需方;需方在评标过程中可根据有利于需方的原则适时调整询价方案,但须同投标方说明。

  三、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不突破采购预算及不低于成本价的前提下,以报价及服务质量最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但不能保证最低价中标。如所有供应商均突破采购预算,则取消本次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可为成交的合同价。

  四、合同签订
  公示 结束 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缴纳评审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主动及时与采购单位联系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格式在宿松县招标采购网 上 下载),并到本中心完成鉴证工作。

  五、交货及验收要求
  1、验收时,应由业主单位成立由专家、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三人以上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
  2、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及询价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同时,所供货物的外包装箱以及出厂标贴信息必须完整无损,相关操作手册附中文说明同时提供。
  3、所有设备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招标提出的要求。
  4、设备的转运、拆箱、安装、调试等各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实际实施前必须先经采购人同意方可进行。

  六、编制报价函要求
  合格投标人,就采购需求,按照附件的采购响应文件范本规范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加盖公章后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

  七、联系人 : 蔡先生 联系电话: 0556-7816747
  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3年3月11日

空调 采购信息: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数量发布时间
招标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