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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经济技术区社会事业局空调设备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3-03-27
地区:江苏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吴江经济技术区社会事业局的委托就其空调设备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投标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3-WJ-G-013号

  二、招标内容:空调设备(具体见招标文件)

  三、资格条件: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如投标单位非空调设备的制造厂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二)投标单位报名材料要求: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上述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
  2、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现场备查(投标单位非制造商须提供)。
  3、投标单位为非苏州地区注册的单位参与投标的需在苏州地区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售后服务工作(需提供分公司或子公司工商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为委托授权的需提供售后服务授权证明;售后服务机构为区域设置的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
  4、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
  5、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用于执行《苏州市吴江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备查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3年4月7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递交报名材料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  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3年4月7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邮寄
  4、售    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蒋艳红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3年4月19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4月19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13年4月19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吴江经济技术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蔡校长        联系电话:13912755077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天扬  潘莉莉      
  联系电话:0512-65238891/65238816  传真:0512-65238892
  联系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215002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勘察现场
  (1)投标单位须于2013年4月8日9:30在花港迎春小学集中,对现场环境、现设施情况进行详细勘察,全面了解清楚项目现场的所有情况后选择合适的产品进行投标。勘察现场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2)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从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勘察现场确认表。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结束后,将勘察现场确认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由采购单位进行盖章确认。投标时,勘察现场确认表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3)投标单位未根据勘察现场情况主观选择产品进行投标的,投标单位将可能承担一旦中标但设备不符合现场使用需求而被退货的风险,同时须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请各投标单位慎重选择投标。
  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3年4月8日13: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答疑时间:2013年4月8日13:30(北京时间)
  答疑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3、完工期限:签订合同后,自采购单位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时间按照采购单位要求)。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花港迎春小学)。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3982392

空调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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