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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位置:制冷大市场 > 招标信息 > 空调SZYX2013-X-003招标公告

空调SZYX2013-X-003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3-04-03
地区:江苏

  采购编号:SZYX2013-X-003
  采购项目类别:机电设备

  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技师学院的委托,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最新一期的基础上,对其拟采购的空调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法人企业、其他组织参加竞价采购。

  一、采购内容:
  (一)采购清单:
  序号名称数量技术参数要求
  15P柜式空调4台详见表一表述
  表一:
  能效等级2级
  制冷制冷量(W)≥12000
  制冷功率(W)≤3540
  制热制热量(W)≥13700+3500
  制热功率(W)≤3870+3500
  运行噪音db(A)室内≤50
  室外≤60
  循环风量(m3/h)≥2000
  控制方法遥控/键控

  (二)其他要求:
  1.询价响应单位所投的产品品牌和型号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购买考试用书最新一期中的,否则询价响应文件无效。(询价响应文件中必须标明所投的品牌型号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几页,截图后将其页面一并放入报价文件中)。具体清单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进行查询。
  2.询价响应单位所投空调的技术参数只能符合或优于询价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质量、技术等要求:
  1.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所有报价设备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质量保证: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设备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执行,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整机免费质保期为六年,压缩机六年。
  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报价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2.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4.所投的品牌型号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几页,截图后的页面;
  5.产品彩页(当书面描述的技术参数、功能与彩页不一致时,以彩页为准);
  6.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等);
  7.交货日期:请注明最快交货期。
  8.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单价/数量
总价
备注
1
 
 
 
 
 
  9.承诺书:
  1)以上报价为本次采购的最终报价;
  2)如贵公司宣布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将认真履行本次采购的所有承诺,如未履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a.取消成交资格;
  b.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录予以曝光;
  c.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1-3年;
  报价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二)、询价响应文件由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询价文件要求之处签署或盖章,并在询价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上加盖公章;
  (三)、询价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并装袋密封,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询价通知书编号;响应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制作、过时送达报价文件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均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综合说明:
  1.报价包括运输、打孔、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标准配件、专用工具、附件等一切费用。

  2.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本报价文件响应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8日11:00时前将文件送至原鑫公司。

  4.确定成交供应商时间为2013年4月8日13:30。

  5.确定成交供应商地点为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2楼政府采购管理处。

  6.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符合采购要求的基础上,在采购预算以内总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7.投标单位提交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皮上注明询价编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过时送达报价文件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凭验收单和销售发票由苏州市国库支付中心以转帐或电汇方式付款。

  9.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10.履约保证金:成交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方交纳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成交单位履行完合同义务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经采购方确认,由采购方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11.凡涉及询价通知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http://www.zfcg.suzhou.gov.cn)。

  12.本询价通知书简单摘要刊登在《城市商报》上,具体内容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苏州原鑫招标网http://www.szyxzb.com。

  13.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苏州市原鑫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万盛大厦13楼A座
  电话:(0512)68364647/68361806-8003
  传真:(0512)68360157
  邮政编码:215004
  联系人:张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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