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3-04-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乡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已由南阳市发改委宛发改社会[2013]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乡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房中央空调和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阳市内乡县湍东镇。
2.2建设规模:拟建的内乡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阳市湍东镇,建筑面积约为13954.36㎡,高度为20.09m,地上4层,二类公共建筑,一层为库房及设备用房,2-4层为办公室、会议室及其它用房。
2.3计划工期: 25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机房中央空调(水源热泵机组)及配套设施的安装设计、采购、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外省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证明);
3.3拟投标单位必须是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经销商;
3.4拟投标设备的生产企业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必须有水源热泵机组)且拟投产品在生产许可范围内;所投产品入选(财库〔2013〕12号)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3.6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2010年1月1日以来所中标的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合同两份,具有良好的信誉);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4月19日至2013年4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到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七一路与工业路交叉口东南角法官培训中心三楼300室)。
4.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报名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进豫备案证明(如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合同两份(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通知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生产厂家出具的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适用于代理商)及其他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
注:(原件及加盖有效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否则拒收)。
4.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图纸自行复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5月10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南阳市
七一路与工业路交叉口东南角法官培训中心二楼)。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乡县公安局
联 系 人: 庞先生 电 话: 15837733771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七一路与工业交叉路口向东20米路南法院3楼300房间
联 系 人: 张先生 邮 编: 473000
电 话: 0377-63137669 传 真: 0377-61707107
电子邮件: nyfd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