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工人文化宫项目空调设备供货BT模式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名称: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2.2招标人地点:河南省新乡市新二街政府综合办公楼十二层;
2.3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4招标货物的名称及数量:风机盘管约990台、新风换气机33台、组合式空调机组25台;
2.5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40天内;
2.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1如制造商投标,注册资金不少于2仟万元人民币。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ISO9001及14001,18001三管理体系认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如代理或经销商投标,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1)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品牌技术参数相当于:大金、特灵、约克、开利、格力、美的。
3.3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4凡不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不接受其投标报名。(上述资料报名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投标报名
4.1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新乡市东旭小区A1号楼2单元3楼北;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4月26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整(售后不退)。
4.2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中大道十字(中建七局新乡工人文化宫项目部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付款方式
采用BT模式,建设期满后每半年等额支付一次,三年支付完毕(以政府财政评审机构计量支付时点为准),具体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部分。
7、报价组成
设备费+配合安装调试费+BT费用(建设期满半年后、三年六次等额回购)。
8、物品清单
空调设备生产时间为40天,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
采购数量:风机盘管约990台、新风换气机33台、组合式空调机组25台
(详见招标文件空调设备主要参数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56544990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303735589 0371-56783317
10、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新乡市交管办:0373-3028801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住建委:0373-3051878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05
新乡市检察院:0373-5123292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