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珠江新城办公楼中央空调及安装工程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3C018HG018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珠江新城办公楼中央空调及安装工程项目采购
三、采购预算:16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交相关承诺。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5.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如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涉及:空调室外机、室内机,必须为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三期)”且在有效期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参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改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http://www.cqc.com.cn/)。
7.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4月22日起至2013年5月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5月13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1室
九、开标时间: 2013年5月13日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01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64万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胡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020-62791637 电话:/
传真:020-83177411 传真:3835251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 邮编:/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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