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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空调风柜、末端等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3-05-04
地区:江西

  1、招标条件
  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空调风柜、末端等设备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范围和工程概况
  南昌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全线空调风柜、末端等设备及其附件供货、存储、安装督导、调试、售后等相关服务。投标方提供的空调风柜、末端等设备及其附件均应符合用户需求书中的技术要求和相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标准:
  3.1投标人必须是空调风柜、末端等设备制造商或同一集团下属的销售公司;
  3.2制造商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4投标人200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其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中无重大安全事故;
  3.5200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制造商或同一集团下属的销售公司)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一项与业主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空调风柜、末端等设备项目的供货业绩;

  4、报名方法
  4.1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
  4.2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5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4.3.1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报名时)及本人身份证;
  4.3.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4.3.3制造商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4.3.4200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制造商或同一集团下属的销售公司)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一项与业主签订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空调风柜、末端等设备项目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与业主单位签订的空调风柜、末端等设备供货合同(只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不予认可)】;
  4.3.5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装订样式不限);
  4.3.6报名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是否符合第4.3款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购买招标文件的初步条件。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5、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时间:
  5.1开标时间:2013年6月5日上午09:30。
  5.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

  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提供电子文档。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7.2联系人及电话:刘丽菁0791-86365837(工作时间9时~17时)
  7.3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7.4联系人及电话:赵会,15879059250、13979114505
  传真:0791-83839452
  张天昊,0755-83500970、1342391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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