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名邸工程空调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3-05-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海名邸工程空调采购及安装己由宁波大榭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建设,并已在大榭经发局备案(甬榭经备【2010】10号),项目业主为宁波大榭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100%,招标人为宁波大榭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大榭开发区,共采购空调442台,规格:1.5P、1.8P冷暖型变频空调(热泵型变频空调),且能效达到变频能效等级三级及以上。工程造价:约230万元。
质量要求:经验收合格并由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合格证书
交货期要求:合同签定后,接用户通知后30天内交货。
交货和安装地点:宁波大榭开发区东海名邸。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空调的制造、供货、运输、交付、安装、测试、试运行、最终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
(1)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制造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关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2)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可为等值外币,以报名截止时间前中国银行公布的最新汇率卖出价折算);
(3) 制造商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 制造商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售后服务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5 月 6 日至 2013年 5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上述制冷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唯一授权代理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和购买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留用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2013年 5 月 6 日至 2013年 5 月 9 日上午9时至 11 时和下午14 时至16 时及2013年 5 月 10 日上午9时至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403室购买招标文件,2013年 5 月 10 日下午时间为13:30时至15:30时只能到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东侧窗口(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购买。联系人:丁哲杰,联系电话:1378000234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购买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留用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次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5 月 28 日 9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西侧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招标投标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大榭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大榭开发区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4楼
邮 编: 315812 邮 编: 315000
联系人: 黄燕萍 联 系 人: 丁哲杰
电 话: 0574-86764630 电 话: 0574-88107620、 13780002340
传 真: 传 真:0574-88107620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ding69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