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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水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3-05-07
地区:河南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新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水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编号:新县交代【2013】030号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交货及安装完工期:90日历天

  四、安装质量要求:符合主体工程质量标准

  五、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新乡县境内,水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主机、末端、水源热泵井系统和机房附属设备的购置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7、投标人资质要求:
  7.1 投标人应是招标设备的水源热泵空调生产企业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还须提供制造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7.2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 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 5 月 6 日至2013年 5 月 10 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受理室

  八、报名要求: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经理姓名、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九、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3年5月28日 上午9时(北京时间)
  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一、采购人:新乡县人民法院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女士 15713738261

  十三、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0373-3053023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31
  新乡县发改委0373-5589960

  十四、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与本项目有关信息请关注上述网站!

水源热泵中央空调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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