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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中央空调主机及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3-05-07
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中央空调主机及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设备等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服务等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为中央空调主机采购与安装: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2台;
  第二标段为电梯采购与安装 : 4部电梯(1部15站载客兼消防电梯,3部14站载客电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空调设备制造厂家或厂家指定的经销商,经销商必须具有空调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不含分公司授权代理商)。设备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1.2投标设备必须是行业知名一线品牌;
  3.1.3空调设备生产厂家具有工业生产许可证、企业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体系认证;
  3.1.4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
  3.1.7 2010年5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3.2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生产制造厂家或经销商,生产制造厂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并在河南省设立生产厂家直属售后服务机构,并取得营业执照;经销商必须具有电梯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工程的唯一授权书;
  3.2.2 投标设备必须是行业知名一线品牌;
  3.2.3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保养A级资质,现场安装调试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 2010年5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5月3日至 2013 年5月8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阳市梅溪路322号办公楼四楼报名。
  4.2 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第一标段: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厂家针对本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厂家工业生产许可证副本、厂家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的技术样本(134a冷媒)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2010年5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证明(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第二标段: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装调试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厂家针对本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厂家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电梯技术样本、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2010年5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证明(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梅溪路322号气象局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0377-66087739 1893776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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