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石化厂总硫、甲烷分析仪、流量计、空气预热器、水封阀组及榆林炼油厂31台空调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3-05-09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化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办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延安石化厂总硫、甲烷分析仪、流量计、空气预热器、水封阀组及榆林炼油厂31台空调招标
二、招标编号:SZT2013-HW-140
三、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包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规格 或型号 | 数量 (台) | 交货期 | 使用单位 |
第一包 | 空调、过滤机组 | 见技术文件 | 31台+1套 | 2个月 | 榆林炼油厂 |
第二包 | 总硫分析仪、 | 见技术文件 | 1台 | 3个月 | 延安石化厂 |
甲烷分析仪 | 1台 |
第三包 | 质量流量计 | 见技术文件 | 8台 | 2个半月 | 延安石化厂 |
靶式流量计 | 1台 |
均速管流量计 | 1台 |
第四包 | 水封阀组 | 见技术文件 | 1套 | 2个半月 | 延安石化厂 |
第五包 | 空气预热器 | 见技术文件 | 2台 | 2个月 | 延安石化厂 |
第六包 | 板式空气预热器 | 见技术文件 | 1台 | 2个月 | 延安石化厂 |
热水空气预热器 | 1台 |
备注:以上交货期为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书。
具有该招标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许可证及国家规定的其它相关资质;
3、代理商需厂家授权书或代理经销证明(国产设备要求制造商直投);
4、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提供近三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提供2010年至今,至少3份相同或以上规模应用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 元/包(售出不退)。购买时间: 2013年5月8日~2013年5月14日下午17:00 (上班时间09:00~12:00,13:30~17:00发售,节假日除外)。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5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二楼第一会议室。
七、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9-88364979/88364981-806/804
传 真:029-88364979/88364981-888
联系人:肖 懿 李文俊
邮 箱:xiaoyi@sxzjtc.com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1001室
邮 编:710075
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高新二路支行
账 号:103214716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