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河镇卫生院病房楼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维保工程的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陈圣 发布时间:2013-05-15
溪河镇卫生院病房楼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维保工程的招标公告 |
工程编号 | CZQ201305005 |
工程名称 | 溪河镇卫生院病房楼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维保工程 |
招标人名称 | 淮安市溪河镇中心卫生院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落实 |
工程地点 | 淮安市溪河镇 |
工程规模 |
标段具体信息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CZQ20130500501 | 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维保 | 公开招标 | 140 | 201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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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1 |
报名地点 | 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镇淮楼西路157号)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3年5月14日 |
计划开工时间 | 2013年6月1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13年9月1日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3年5月1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3年5月20日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叁级 |
企业业绩、信誉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其他条件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 (BT)1、溪河镇卫生院病房楼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维保工程根据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淮发改【2012】24号文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BT融资,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受淮安市溪河镇中心卫生院的委托,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1)工程建设地点:溪河镇卫生院内;(2)工程规模:造价约140万元;(3)招标内容:空调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及维护;(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4、现场条件:(1) 施工场地情况:具备开工条件(2) 施工用水电:水电已通(3) 场内外道路:畅通5、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 个标段6、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7、信誉保证金: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将12万元的信誉保证金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淮安市楚州区溪河镇卫生院、帐号(3208280701201000028383)开户行:江苏农村商业银行溪河支行(必须提供由招标人财务部门的收据原件备查,资格预审时必须带至现场,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8、建设费用的支付:采用BT建设模式,工程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支付工程造价50%的回购金;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经审计后支付审计价30%的回购金;工程验收合格满二年,经审计后支付审计价20%的回购金。(后两次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9、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预审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的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原件)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⑷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⑸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预审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备查);⑹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建造师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预审时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备查)⑺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必须常驻现场组织施工;(资格预审时提供企业承诺书)⑻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预审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⑼市场准入:企业具备有江苏省或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淮安市以外的企业须经淮安市造价处注册);具有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淮安市以外企业须到淮安区建工局备案);(资格预审时提供原件)⑽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报名、资格预审及投标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格预审时提供原件);⑾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各投标单位必须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法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淮安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应符合淮检会[2011]3号文要求;⑿投标申请人须取得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⒀投标申请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取得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和ISO14000系列认证证书并处有效期内。⒁投标申请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并处有效期内。⒂经营情况良好,具有一定的融资建设能力,融资建设人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投资的35%,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资金证明,其余资金应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注:本项目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出现一个制造商授权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时,招标人将拒绝此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10、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11、请申请人于2013年 5 月 14日至 2013年 5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不含节假日)到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镇淮楼西路157号)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授权委托人须是经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的专职交易员。报名时需携带:(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委托书;(2)、拟派本项目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12、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13、其它说明:(1)、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元整,售后不退。(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送截止时间:2013年 5月 27日9时00分(逾期不予接收), 地点: 淮安市淮安区招投标交易中心(淮安市淮安区镇淮楼西路157号)。报送资格预审申请材料的同时需携带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所列材料复印件的原件予以核对备查。(3)、本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5 月 14日至2013年 5月 20日。注:投标人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原件资料的应当密封后,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前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14、建设单位联系人:周院长 联系电话:13815456111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3号联系人: 顾星,吴亮电 话 : 0517- 85882660传 真 : 0517- 85882660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地址 | 淮安市溪河镇中心卫生院 | 联系人 | 周院长 |
传真 | 电话 | 13815456111 |
邮编 | E-mail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地址 | 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3号 | 联系人 | 顾星,吴亮 |
传真 | 0517- 85882660 | 电话 | 0517- 85882660 |
邮编 | E-mail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2013年5月14日至 2013年5月20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镇淮楼西路157号)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3年5月14日至 2013年5月20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镇淮楼西路157号)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