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精密空调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3C029HG029F
二、采购项目名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精密空调改造项目
三、采购预算:26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精密空调改造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允许以进口产品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涉及:精密空调,必须为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三期)”且在有效期内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参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改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http://www.cqc.com.cn/)。
7.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5月17日至2013年5月27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7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4。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6月7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4。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52万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丘先生
电话/传真:020-83177411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020-62791632
联系地址:广州市沙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