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华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富平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技术侦察楼中央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富平县人民检察院总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依据设计院设计:该办公楼设计总冷负荷为1100KW,设计总热负荷为1100KW。
二、报名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空调设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厂商或经中央空调设备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的,应出具空调主机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设备安装需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渭南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投标管理手册,外地企业入陕证;
4、提供近三年来单项200万元以上的三个业绩;
5、以上证件验原件留两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且装订成册。
四、资格预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方式
1、2013年6月17日至6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
2、报名单位需持相关文件前往指定地点报名。
七、报名地点:富平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王彩玲
电 话:029-8229380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渭南招标信息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招 标 人:富平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华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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