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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空调设备招标公告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3-06-26
地区:浙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委托,就空调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 ZC2013024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空调设备项目一批
  最终以报名购买时发出的采购文件为准。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报名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 提供相关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
  4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6月25日至2013年7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科
  标书售价(元):每本100(售后不退)

  五、报价截止时间: 2013年7月4日 下午14:30

  六、报价文件提交地点: 苍南县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分中心)

  七、开标时间: 2013年7月4日 下午14:30

  八、开标地点 :苍南县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分中心)

  九、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 人民币 4000.0元整

  十、其他事项:
  1、谈判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c )相关证书及检测报告
  2、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入供应商库的,以上所要求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只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708605
  传真:0577-68708605

空调设备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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