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遂平县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其 遂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组 织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遂政采招 [ 2013 ]41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落实情况: 已到位 。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项目名称: 遂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
2.3 建设地点: 遂平县境内;
2.4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2.5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包括 风冷模块中央空调 的采购与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服务等;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央空调相应设备制造商该项目所授权的唯一代理商。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相应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4)产品必须具有空调系统的节能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指风冷模块中央空调系统)、产品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认证。
(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必须是全新现货的产品。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06 月 25 日至 2013 年 07 月 05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政府采购部门 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企业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资质 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企业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告知函、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原件(授权经销商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在本企业或在其所代理品牌的生产厂家 的相关社保证明。
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时需携带全部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政府采购部门。
采 购 人:遂平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 72 号国际企业中心 B 座三楼
驻马店分公司联系方式:
地 址:驻马店市金雀路西段金淮阳光花园 12 号楼 2 单元 301 室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671788
传 真: 0396-2671788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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