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空调采购
项目编号: JNGP/2013/X0160(S)
报价单位名称: (公章) 单位: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要求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空调 | KFR-35570Aa-2 (1.5P) | 格力 | 24 | ||
2. | 空调 | KFR72569Ba-2 (3P) | 格力 | 12 | ||
合计 | 小写: 大写: | |||||
交货及完工时间 | ||||||
免费质量保证期 |
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经济宁市检察院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系统查询并审核通过。如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供应商不 可拆包响应,且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
2. 供应商报价时须注明所报产品的详细品牌、型号及配置;报价中应包含运输、装卸、安装以及因签署合同和供货产生的差旅费用等;
3. 报价单必须加盖公章并以密封形式报送;否则不予评审。
4. 报价文件的密封袋上必须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不得出现供应商的信息,否则不予接收;报价文件不在服务台备案的也不予接受。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书写有误的,责任自负。
5. 报价有效期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30 天;
6.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35600元;
7.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合同款凭采购人验收单及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付款通知书,由采购人通过济宁市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向成交供应商支付。
8. 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报价截止时间:2013 年 6 月 28 日 上午10︰00
采购单位联系人: 陈科长 联系电话:2939316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李长慧 联系电话:0537-3202191
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窗口电话:3202114 3202121 3202116
地 址: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服务窗口
政府采购服务台
具体详情请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jy.gov.cn.action
济宁政府采购网站: www.jnzfcg.gov.cn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采购产品/产品要求 | 数量 |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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