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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地方税务局空调设备项目

来源:互联网  编审:刘德平  发布时间:2013-07-01
地区:浙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苍南县地方税务局委托,就空调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C2013025
  采购组织类型: 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简要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1、苍南县地方税务局所需空调设备(共146台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
  2、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3、提供相关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地点:(1) 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标书售价(元):每本1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7月18日09:30时

  六、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政府采购科

  七、开标时间: 2013年7月18日09:30时

  八、开标地点 : 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 支票/ 银行转帐/现金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携带备查 ) ;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c)相关证书及检测报告;
  2、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入供应商库的,以上所要求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只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楼四楼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708605
  传真:0577-68708605

空调 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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