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35-1302N16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偃师市浙江大厦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偃师市商都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于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中央空调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建筑面积 约 5 万 平方米;
2.2 供货周期 : 配合整体装修工程一并竣工;
2.3 招标范围 : 偃师市浙江大厦中央空调设备采购 ;
2.4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及河南的法律、规章、标准、规范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 其授权的代理商;
3.2 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种或几种货物和服务投标,且符合下述要求: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 2 )近三年以内销售业绩:不少于一项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及以上的销售业绩;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5 日至 2013 年 7 月 1 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4 : 30 至 17 : 30 (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 187 号金成大厦 B 座 3 楼 012 房间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报名时须出示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副本)、业绩合同。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 凡报名经审查合格的,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偃师市商都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 187 号金城大厦 B 座三楼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付先生 王 女士
电 话: 电 话: 0371 — 65925339
传 真: 传 真: 0371 — 8611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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