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报名截止: 2013-08-01
所属地区: 福建
所属行业: 能源化工,水利桥梁建筑
1.招标文件
本项目的空调设备采购及系统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设备采购及系统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泰宁县;
2.2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合计144m2;空调使用面积合计144m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空调设备采购及系统安装以及与其它专业施工队伍配合协调等全部工作,具体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交货期:设备交货时间为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货到泰宁池潭电厂厂房。安装工期:30日历天内,确保工程实施需要。并在单项(体)验收前7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空调设备生产或销售的内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②投标人所投空调设备应为生产厂家生产的未经使用的产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所投空调设备制造商唯一授权。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③,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泰宁县环城路11号(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泰宁池电发展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箱发售招标文件(电子版)。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①(汇款支付,拒收现金),售后不退。不论中标与否,此款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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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16条和《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货物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货物投标。
③招标文件(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②。
踏勘现场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集中地点:________;
投标预备会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地点:。
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3年8月5日 8 时30 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8月15日17 时30 分③,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或快件邮寄至福建省泰宁县环城路11号707计划营销部 江芸芳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池潭水力发电厂
地址:福建省泰宁县环城路11号
邮政编码:354400
联系人:江芸芳
电话:0598-7843026
传真:0598-784300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泰宁池电发展总公司
地址:福建省泰宁县环城路11号
邮政编码:354400
联系人:杨绵盈
电话:0598-7843317
传真:0598-7843301
电子邮件:626115882@qq.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泰宁县支行
帐号:35001647907052500575